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强关注儿童群生存发展,通过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共同努力,全省儿童福利保障制度体系迈出了由救济救助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型发展的关键一步,基本形成了“以制度建设为基础、机构服务为依托、工作体系为保证、社会关爱为补充”的儿童福利工作新格局。
制度建设“零突破”。儿童福利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完善,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全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最低标准提高到机构儿童每人每月1100元和散居700元,大兴安岭部分地区达1500多元,七台河市、大庆市肇源县提高到730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现了从无到有的动态调整保障轨道。
机构建设“全覆盖”。我省逐步推进“以市地级儿童福利院为依托的儿童福利指导中心、以县(市)综合社会福利机构为依托的县级儿童福利服务中心、以社区为依托的社区儿童福利工作平台”的基层“三级”儿童福利服务保障网络建设,全省拥有15所市地级以上儿童福利院,并稳步推进拜泉、海伦、五常、龙江、青冈5个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建设,目前全省孤儿供养机构床位总数达3900张,为儿童提供“养、治、康、教”全面服务。
公益慈善项目“重需求”。实施了“明天计划”、“重生行动”、“龙江爱心助残工程”等慈善助医项目,共投入资金3590万元,资助7030名孤困患儿进行了手术、康复器具装备和治疗。省福利彩票中心利用募集的福彩公益金,长期开展了“福彩助学”工程。